菲达环保拟将09年除尘器等产品的部分钢结构零部件加工业务及运输业务分别外包给控股股东菲达集团及其下属诸暨运输队。其中,加工数量每年不超过5.5万吨,产品运价平均不超过0.36元/吨/公里。
4月7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将产品中除尘器等环保产品的部分钢结构零部件加工业务外包给控股股东菲达集团。加工数量每年不超过55,000吨,其中约8,000吨为出口产品配套件及精加工件,47,000吨为铆焊钢结构件;总平均含税加工费控制标准铆焊钢结构件为1,100元/吨以下,出口产品配套件及精加工件为2,500元/吨以下;委托期限为2009年6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
公司根据加工工艺标准确定零部件工时,并确定除钢材外其它零星材料消耗和不同工序工时的辅料、机物料、水电消耗及人工费,从而确定零部件的加工成本,加工成本的1.1倍为加工费。具体签订零部件加工合同时,以上述方法计算的加工费为基础,比照非关联方市场价加工费,确定合同加工费标准。
此外,由于业务规模大幅增长,产品运输量剧增,为降低运输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公司拟将公司2009年除尘器等产品的运输业务外包给控股股东菲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菲达集团诸暨运输队。产品运价参照市场价,平均不超过0.36元/吨/公里,运输量约8万吨,平均距离1,206公里,运输费3,500万元左右。
另外,公司定于2009年4月28日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